小三通交流自臺灣時間90年試辦以來,已臻成熟且趨于常態化,為符合民眾期待及增進交流便利性,臺灣移民署表示自107年1月1日起,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小三通個人旅游應備文件將不需檢附G簽注,小三通藝文商務交流審查時間也從現行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此外,亦同時放寬小三通旅行可從事的活動范圍,移民署預估小三通便利措施明年受惠達25萬人次。
小三通個人旅游不需檢附G簽注
現行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小三通旅行必須先取得陸方核發于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上之G簽注,始可向我方申辦入臺程序。移民署表示,簡化小三通個人旅游應備文件不需檢附G簽注后,申請人得同步向陸方申請出境手續及我方申辦入臺程序,可縮短辦證時間。
赴小三通藝文商務交流3日即可取證
現行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至小三通地區從事學術、體育、宗教、文化、商務等藝文商務交流活動,需費時5個工作日才可拿到證,移民署考量小三通地域性及機關人力后,決定將審件時間大幅縮短為3個工作日,以提升大陸地區人民至小三通地區從事各項交流的便利性。
放寬小三通旅行可從事的活動范圍
移民署表示,因屢獲民眾反映,現行大陸地區人民赴小三通地區參加海泳、馬拉松、宗教交流,須以小三通藝文商務交流提出申請,希望能進一步開放以小三通旅行事由赴離島地區便利交流。
因此,移民署就前述活動盤點現行作法并邀集相關機關研商,決定放寬大陸地區人民若單純赴小三通地區從事宗教活動(例如信眾),或是參加馬拉松非全馬以上項目、非競賽類之海泳,均得以小三通旅行事由申請。
臺灣移民署指出,明確前述相關作法后,不僅增進大陸地區人民赴小三通地區交流,亦可促進離島觀光發展。
移民署將滾動修正,并持續提供民眾有感服務
為達成近年提升施政品質和行政效率之目標,移民署強調將持續檢討并主動盤點現行作法,以期能精進行政效能,提供讓民眾有感之服務。